根据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师函〔2023〕31号)、《江苏省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指南(2024年)》(苏教办师函〔2024〕22号)等文件精神,经个人申报、认定工作小组评审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,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。
一、中级“双师型”教师
叶莉
二、高级“双师型”教师
杨秀芳、孙健
公示时间:2024年11月20日—11月22日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党政办公室反映。
交通工程学院
2025年11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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